[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113/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沿溪镇 [ 发文字号 ] 沿镇府发〔2024〕5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国有土地房屋转租分租 问题专项清退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国有土地房屋转租分租 问题专项清退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社区)、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沿溪镇国有土地房屋转租分租问题专项清退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沿溪镇人民政府            

                          2024118

(此件公开发布)

沿溪镇国有土地房屋转租分租问题专项清退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国有土地房屋转租分租问题专项清退治理工作的通知》(石财〔20247号)文件精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土地房屋转租分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3520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国有资产二房东现象需加强监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前期资产清查和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治理有效、源头预防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对象

沿溪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资产。

(二)整治重点及范围

深入梳理已出租国有资产的租赁决策程序、租赁方式、合同管理、转租续租及关联服务管理等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出租、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租、租金定价不规范、履行合同不力、租金收入不及时,足额上缴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国有土地房屋转租分租问题专项清退治理工作的通知》(石财〔20247号)精神持续深入排查。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建立沿溪镇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谭辉健任组长,副镇长江黎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办、规建办、应急办、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财政办,由财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检查小组及集中审核人员由沿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组成。镇财政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定期通报等日常工作;各科室按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定履行主体职责。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215日前)

1.建立组织机构。建立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开展集中审核,建立与资产出租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机制和措施,为资产出租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国有资产主体管理职责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动员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3.全面深入自查。对现有的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包括出租公告公示情况、出租合同、出租备案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和租金收缴凭证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焱,联系电话:18883539467),并对资产出租管理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二)检查审核阶段(2024310日前)。由镇领导小组牵头,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针对沿溪镇国有资产进行集中审核,并进行实地检查,列出问题整改清单。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4325日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完善问题挂账、对账销号机制,及时抄告政府主管科室,清单式推进整改。公共资源场所承租存在问题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督促承租人或经营使用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同时将整改结果统一汇总后,上报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督促承租人或者经营使用单位整改时,需政府配合的,应予协调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严抓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整改的原则,严格按照资产出租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掌握下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经营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

(二)规范出租,形成长效

根据资产出租相关规定,健全资产出租管理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房产出租和权属管理档案台账,加强对出租资产维护等日常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明确标准,制定常态化监管办法;由镇政府实施联管联控责任,及时互通信息,对于查证属于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的,要积极协助镇府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视情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改、关停转型等强制措施。

(三)严肃追责,确保实效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治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确保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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